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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17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

来源:发布时间:2016-08-15

尊敬的刘文灿,孙群露,邬洪代表:
  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《关于拓宽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途径的建议》(第20160426号)收悉。感谢代表们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关心关注。现将我区办理意见答复如下:
  盐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共19家,注册资本约3亿元,绝大部分是1992年农村城市化时,从原行政村或自然村合作经济组织改造成立,并在1996年根据《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》进行公司规范化登记的。我区股份合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主要以物业出租和管理为主,部分公司有对外投资,主要以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和物流仓储租赁为主。
  多年来,我区针对辖区集体经济实际状况深入调查摸底,多方面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一是认真履行集体用地交易备案程序,多渠道宣传及解释政策,提高服务质量及办事效率,盘活存量可建设的集体资源,在规范交易行为的同时加快了股份合作公司转型步伐。二是推动旧村城市更新,引导集体资产服务城区发展,提高集体资产回报率。已完成暗径村、径口村等旧村更新改造,正在推进上坪村、成坑村、恩上村、西山吓村、大梅沙村等城市更新项目以及股份合作公司所属的金斗岭、马留畲、杨梅新村等工业区转型升级项目。三是推进产业多元化发展,促进集体经济向金融服务业等高端产业发展,裕泰股份合作公司于2014年投资成立小额贷款担保公司,开创我区集体经济涉足金融服务业先河。梅沙片区的股份公司经营方向也依托区位优势,逐步发展旅游服务业、休闲、餐饮、住宿和文化娱乐等配套服务。
  下一步,盐田区将继续结合辖区集体经济的实际,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资产、资源、资金的监管,完善监管配套制度,积极探索股权结构改革和多元化发展思路,充分利用整体搬迁、城市更新等促进集体经济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  再次感谢代表们对股份合作公司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,欢迎你们继续关注、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发展。

  
 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
  2016年6月1日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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